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标准。根据这些规定,企业在进行内部研究与开发活动时,需要将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在研究阶段,所有的支出应当费用化处理,也就是说,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或研发费用等科目,不予以资本化。这是因为研究阶段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证明其未来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而进入开发阶段后,则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将相关成本进行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可以证明该无形资产的存在;预期通过使用或销售该资产能产生足够的经济利益以补偿其成本;以及企业有能力完成该无形资产的生产并使用或出售它等。
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应按历史成本原则进行初始计量,即按照取得该项无形资产的实际发生的全部合理且必要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如材料费、工资薪酬、折旧摊销等)来确定其账面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续期间内预计无法从该无形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则应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总之,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需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考虑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相关成本是否满足资本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