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类。下面对每一项进行具体的说明:
1. 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等与职务或雇佣有关的各种收入。
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性质的服务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比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等劳务。
3.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的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收入。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例如,某人拥有一个软件的版权,允许他人使用该软件并收取费用,则这部分收入即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上四类收入构成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这四项合并考虑,并适用统一的累进税率表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