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内部研发无形资产支出何时进行资本化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标准和条件。首先,必须明确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 研究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探索性的,旨在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研究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处理,不得资本化。
2. 开发阶段:此阶段是在完成了研究工作之后,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过程,比如设计、制作原型等。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发阶段的支出才能被确认为无形资产并进行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判断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能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则开发阶段的相关支出也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对于无法明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一律作为费用处理,不予以资本化。企业在进行内部研发项目时,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准确划分不同阶段,并合理确定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