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企业在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所导致的一种税务责任。这种差异通常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它们在税收申报中的计税基础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来说,当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计税基础时,或者当某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低于其计税基础时,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如,企业计提折旧时,会计上可能采用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等不同方法,而税务申报中则遵循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如果企业的会计政策选择了与税收法规不同的折旧方法,导致在某一会计期间内账面利润高于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超出部分就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此外,当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初始确认的金额可能与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存在差异;又如,对于某些预收款项,在收到款项时计入收入但在实际提供服务或完成销售之前不作为应税收入处理,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简而言之,凡是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时间性差异,并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转回的,均可能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合理确认、计量并披露这些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