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收益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除了净利润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它不仅反映了企业的净利润,还包括了那些未在损益表中体现但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的项目。具体来说,综合收益总额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项目:
1. 净利润:这是企业通过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净额,是构成综合收益的基础部分。
2. 其他综合收益:这部分是指不计入当期损益但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并列报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
-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有效部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退休福利计划中设定受益义务的重新计量结果
3. 前期差错更正:对于前期发现的会计错误进行调整时,如果该错误影响到所有者权益,则需要在综合收益表中反映。
4.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变动的影响:当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若被投资单位发生除净利润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如资本公积增加),则这些变动也会对投资者的权益产生影响,并应在综合收益总额中体现出来。
5. 其他所有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但不属于损益表范畴的因素:例如,企业发行新股、回购股票等行为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化也应计入综合收益总额内。
总之,综合收益总额全面反映了企业在特定会计期间内的经济活动成果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