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集团内部,当需要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存货进行整体减值测试时,应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中国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评估合并范围内存货的整体减值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可收回金额:首先,需要确定存货的可收回金额,即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使用该资产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对于合并范围内的存货而言,可能还需要考虑集团内部交易的影响。
2. 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将每项或每组同类存货的账面价值(成本减去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后的净值)与其对应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某项或某类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则表明该存货发生了减值损失。
3. 计算并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发生减值的存货,应计算其减值损失,并在当期损益中予以确认。同时,需要调整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账户,以反映最新的减值情况。
4. 考虑集团内部转移定价的影响:在合并报表层面评估存货减值时,还需特别注意集团内不同子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不公允的转移定价安排。这可能导致个别公司层面存货价值虚高或低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予以调整,确保反映真实的经济状况。
5. 定期复核:由于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存货的价值评估结果,因此建议定期对合并范围内所有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通过上述步骤可以有效评估合并范围内存货的整体减值情况,为编制准确的财务报告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