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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配套设施转让,是否计入土地增值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8/09 06:35:01  字体:
新建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在转让时,确实需要考虑其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具体到新建房配套设施转让是否计入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上,答案是肯定的。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一并转让时,这些配套设施的价值应当作为整个房产转让价格的一部分,纳入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中进行计算。这里的配套设施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哪些配套设施属于可计入增值额的部分。例如,某些项目可能将一部分基础设施费用单独列出,不作为房产转让价格的一部分;而另一些情况下,则可能会将其全部或部分纳入房产价值中计算土地增值税。

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企业详细记录各项成本和支出,并与专业税务顾问沟通,以确保准确无误地完成相关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同时也要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因为税法及相关规定是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而适时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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