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对于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允许在税前进行扣除的。但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大量捐赠来逃避税收,税法对每年可以扣除的捐赠金额设定了限额。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某一年度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了其当年利润总额的12%,那么超出限额的部分可以向后结转至接下来的三个会计年度内进行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确保这些捐赠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公益或救济性质,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合法凭证和证明材料。
此外,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即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有限额限制,并允许超出部分在一定期限内结转扣除。不过具体的比例和个人的收入情况有关,建议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信息。
总之,对于超出限额的捐赠支出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注意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