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08/29 14:20:02  字体: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主要依据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来进行。当投资者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般是指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20%,但不超过50%的情况),应当采用权益法来核算这项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确认: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支付的对价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则这部分金额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2. 后续计量:
   - 每个报告期末,投资者应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则按持股比例计算出的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并相应地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如果被投资企业发放现金股利,投资者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若为股票股利,则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如资本公积增加等,也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 减值准备: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则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一旦确认了减值损失,在以后期间内即便被投资单位的价值有所恢复,也不得转回之前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总之,在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时,投资者需密切跟踪并合理评估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变化情况,并据此调整自身账簿上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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