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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2008-12-5 16:34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企业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随借随还,我应如何贴花?

  答:国税地[1988]30号文件规定: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出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提示:对于这种流动资金周转性质的借款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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