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达到会计准则确认的时点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该如何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8/06 16:49:02 字体:

  【问题】

  达到会计准则确认的时点,但是没有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该如何核算

【答案】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所以,发生达到会计准则确认的时点,但是没有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干货]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之小型微利企业
  • ·[实务]建筑业的预缴增值税,你清楚吗?
  • ·[热点]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 ·[实用]手把手教你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怎么申报
  • ·[关注]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