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23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练习题精选(五十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jy 2023/11/06 11:22:39 字体:

1、多选题

甲乙两企业是关联企业,则它们拥有下列( )中的一个或多个关系。

A、存在直接的资金方面的拥有或控制关系 

B、在购销方面存在间接的控制关系 

C、同时被丙公司控制 

D、甲企业的一职工是乙企业一职工的配偶 

E、乙企业总经理的女儿在甲企业担任出纳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关联企业的认定。按现行规定,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单选题

下列措施中,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的是( )。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冻结的存款金额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 

B、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仅包含被执行人未缴纳的税款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D、税务机关对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被执行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执行。

3、单选题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的税款追征期是( )。

A、2年 

B、10年 

C、20年 

D、无限期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税款追征与退还。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

4、单选题

税务机关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B、纳税人在限期期满未缴纳税款的,经市税务局副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C、纳税人在限期期满未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拍卖所扣押的商品 

D、纳税人在期限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由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保全。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5、单选题

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列举事项的是( )。

A、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 

B、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C、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违法所得较少 

D、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责任。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

6、单选题

1983年的第一步“利改税”在中国的财税改革史上迈出了重大的一步,即对国有企业开征( )。

A、增值税 

B、资源税 

C、消费税 

D、企业所得税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财政收入结构。1983年的第一步“利改税”,即对国有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在中国财税改革史上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7、单选题

物价变动会影响财政收入,当物价上涨率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率时,财政收入名义( ),实际( )。

A、正增长;正增长 

B、正增长;负增长 

C、降低;正增长 

D、降低;降低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财政收入规模。物价变动会影响财政收入,当物价上涨率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率时,财政收入名义正增长,而实际负增长。

更多推荐:

2023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练习题精选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