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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1.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2)硕士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3)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
1. 证明内容
在职证明应包含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时间、职位、工作职责等信息。
2. 证明格式
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证明用途
在职证明用于证明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特别是在职年限要求。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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