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承人社字〔2025〕76 号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高新区、御道口 牧场管理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知》(冀人社字〔2025〕83 号)要求,为做好 2025 年全市职 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核岗备案工作。
已按计划于 6 月 25 日前完成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
(二)申报审核工作。
8 月 20 日前完成全市高职申报推荐工作,9 月 25 前完成全市高职资格审查工作;10 月 25 日前完 成全市中职申报推荐工作。
(三)评审备案工作。
12 月 30 日前完成全市中职评审和备案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和《河北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职称申报推荐。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按照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科学编制本单位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须经单 位集体研究通过。方案应包括单位组织机构、职称主系列设置、申报推荐备案数量、量化赋分标准、受理材料要求、时间安排、 推荐程序、工作纪律、投诉监督、公示公开等内容。各单位的 工作方案要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各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要在 市、县人社部门备案。
2、科学制定量化标准。各单位要突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 绩,根据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制定 推荐量化赋分标准,不得设置倾向性条件,不得因人画像。量化赋分标准应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量化赋分标准要有科学性和连续性。行政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
3、准确把握人员范围。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4、严格控制推荐数量。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 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 申报,如有退休或调离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申报。因 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 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130%以内。严控非主系列以及破格、 “一步到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数量。
5、明晰个人申报事项。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 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 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相关佐证材 料一致,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 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申报人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严把推荐审核环节。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做好申报推荐“五个公开”。各用人单位要落实好职称申 报工作公示公开有关要求,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 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个公开”。并对确定的申报 人业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 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人事代理机构对通过本 机构进行申报的人员履行推荐、审核、公示等程序。
8、严格落实职称申报推荐 “六项制度”。即:
①申报数量核岗备案制度。实行层层备案,一次备案。
②“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和推荐单位领导要在承诺书上 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诺负责。
③审核签名制度。对上报评审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
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明确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 社部门审核人、负责人职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⑤“黑名单”制度。对在职称工作各阶段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登记在册,记入“黑名单”,纳入诚信管理。
⑥公示和告知制度。要做到职称申报程序结果公开;资格 审查结果公开告知;职称评审结果公开告知。
(二)资格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依据申报条 件和有关申报政策,逐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材料 符合规定要求、申报人员身份准确、申报专业前后一致、填报 信息和上传附件内容相同、填报单位名称规范、佐证材料完整 有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说明存在的问 题并及时退回;对于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要一次性告知;对 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 评审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评审组织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精心准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1、完善评审专家库。对职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在保持评审专家库人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注重遴选专业技术水 平高、贴近科研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进入专家库,探索 从京津遴选高水平的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进入职称评审专家库,确保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对评委库成员数量调整不少于 1/3,已连续三年担任同一评委会的评委,必须进行调整。
2、加强申报材料复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组织 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选择合适场地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 料进行认真复查。按照评审专业分组设置要求,对所有材料进 行归类梳理汇总,逐一比对核实,确保申报评审专业、申报明 细专业准确,做好评审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3、严密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工作要选择合适场地,实行封 闭管理,按照召开预备会、组织评委培训、审阅材料、组织答 辩、量化记分、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步骤严密组织实施。要 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科学运用评价方式方法,合理安排答辩 内容,认真落实评审结果公开、公示,回避、巡查、举报核查 和违纪违规行为惩戒等制度,畅通咨询、投诉渠道,确保评审 工作公平公正。
4、确保评审质量。要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评审,结 合参评人员特点,注重考核品德、专业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 增加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评价指标的权 重。要坚持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从严控制职称评审通过比例。2025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90%左右,对于单独分组评审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可适当提高通过率。
6、做好结果备案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职称评审委员会 组建单位要及时对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会议纪要,对评审 通过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关注回应,妥善处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评审结 果纸质原件(加盖公章)和扫描电子版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门。
(四)严格岗位聘用工作。
一是严格岗位聘用程序。各事 业单位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 行)》(冀人社发〔2010〕57号)及其《补充通知》(冀职改办字 〔2015〕270号)要求,按照建立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组 织公开竞聘、确定聘用方案的程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聘用方 案须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并 按规定及时签订聘书,明确聘期。二是推行岗位说明书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推行岗位说明书制度,按照岗位设置方案,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 职责、目标、任务和考核等内容,强化聘后管理和聘期考核, 做到按岗聘用、人岗相适、竞争上岗、能上能下。三是规范岗位聘用材料。市直单位岗位聘用备案材料为:党组推荐报告、 年度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公示公开材料、岗位设置批复、岗位 聘用方案等。除调动、任命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对各单位上报的聘用方案每年6月份前核准一次。
三、有关政策把握
(一)准确把握退休年龄。评聘结合专业申报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非评聘结合专业的申报人员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实施推荐数量核准备案。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逐级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自主评审单位的推荐数量核准备案表单列)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中级职称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备案。
(三)规范党校专业职称申报。党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参评人 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统一参加党校专业职称评审。原来在党 校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参照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或中等 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取得职称,且目前仍在党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申报上一层级职称时,无需转评,可直接申报。
(四)关于落实抗疫一线人员职称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 人社字〔2020〕62 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1 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积 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做到应享尽享,加大去存量的力度。支 持鼓励抗疫一线医、药、护、技人员参加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实践技能考试。
(五)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工作。今年,不再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 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和技工院校正高级讲师推荐指标数,由各单位按照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统筹进 行申报,不得突破统筹范围、突破岗位设置数进行申报。中小 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要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单位上 报的推荐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教研及其他机 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及其 他机构正副职)的占比不得超过 30%。
(六)严格按任教满 25 年乡村教师推荐指标申报。严格按照 推荐指标进行申报,并根据任教满 25 年乡村教师的总量情况、 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具体分布情况、2026 年即将退休人员情况, 统筹向所属县(市、区)分解推荐指标。推荐工作要坚持向业绩 突出、任职时间较长、临近退休的教师倾斜,充分发挥“双定 向”政策的正向激励导向作用。
(七)准确填写委托评审方式。自主评审单位的主系列职称 委托其他自主评审单位进行评审的,在填写评审方式时应填写 自主评审。
(八)明确明细专业量化赋分标准和新设专业说明。评委会 组建单位要根据承担的评审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专家修订 完善评审系列(专业)下明细专业的量化赋分标准。新增明细专 业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本系列(专业)职 称申报评审条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明细专业的 适用范围、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破格条件等进行细化说明,在单位网站公开发布。今年,经济系列明细专业 中的知识产权要完成量化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自然科学研究 系列明细专业中新增的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要做好相关说明的宣 传解释工作。
(九)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所有评委会组建单位, 要结合职责分工和承担任务的实际情况,围绕提升评审质量, 加强评审管理,探索开展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行业评审委员 会重点健全评估内容、标准。自主评审单位重点建立职称申报、 资格审核、公示、推荐、评委会组建、量化赋分标准、评审工 作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评估标准。
(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省、市、县人社(职称)部门,省直 部门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要加大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 工作全链条、全覆盖的检查指导力度。今年,将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的形式,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 式,对申报推荐、申报材料等进行抽查,各单位对抽查指出的 问题整改完成后,再进行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称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对于 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 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 谁负责”制度,加强重点人群、单位、环节的监管,健全和完 善工作制度和评审规则。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 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 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提升服务水平。职称申报评审是人才公共服务的重要 组成部分,要寓管理于服务,增强职称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协助申报人员做好网上申报 材料提交工作,及时解决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畅通 政策咨询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本通知未明确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 年7月2日印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评审条件有疑问?不会写业绩、发论文?添加学习顾问帮你解惑!保存下方图片,微信扫码↓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