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梧州市2025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来了解一下申报要求、申报流程以及相关政策!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梧州市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含原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16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途径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
(二)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
(三)中直、区直驻梧单位或外市单位驻梧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确需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由中直或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按照我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行材料清单制
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申报人员按清单上传有关材料。
(二)通过数据共享精简核验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规定处理。
五、评审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在申报系统设定的期限内填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
(二)报送、审批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
1.正高、副高级职称推荐:2025年8月8日前将委托推荐材料推荐到我办。
2.中、初级职称:
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2025年7月9日—7月31日;
各单位审核推荐、呈报材料阶段:2025年7月31日—8月15日;
市级审核材料及退回补报材料时间:2025年8月15日—8月29日;
评审、复核和二次公示时间:2025年9—11月。
六、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有关规定,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副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
七、联系方式
梧州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大楼302室
联系电话:0774-3892158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评审条件有疑问?不会写业绩、发论文?添加学习顾问帮你解惑!保存下方图片,微信扫码↓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