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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2023职称申报通知发布 高经考生请8月16日前完成申报

来源: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vage 2023/07/12 17:04:31 字体:

娄底市2023年中高级职称申报通知发布,各位高级经济师考生请注意:8月16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完成高级职称线上申报审核,并按规定要求和流程将网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审核。全市中级、高级职称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娄人社函〔2023〕2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及中央、省在娄相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见附件并简称“118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娄底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3个规定的通知》(娄人社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

(一)申报方式。2023年度全市中级职称、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基教高)和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方式与去年一致,其他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即申报人既要在网上评审系统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并确保两者内容一致,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按照118号文件落实。各系列(专业)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表格等可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阅下载。

(二)申报时间。

1.8月16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完成高级职称线上申报审核,并按规定要求和流程将网上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审核。

2.全市中级、高级职称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具体时间分配、材料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职数。

1.8月4日前要完成评审职数审核工作,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报市人社局审核,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报县级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根据118号文件属特殊情况的高级职称评审职数于7月14日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包括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报送至市人社局初核汇总后上报省人社厅审核。

二、职称评审

全市各类中(高)级评委会应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评审投票工作。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各用人单位要做好申报参评材料的初审工作,县级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形式审查工作,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做好材料复核工作,并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年度评审方案,经备案核准后,方能组织评审工作。有关收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严格按照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除118号文件规定的责任追究所列情形外,再明确以下要求:

1.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申报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2.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各项任务,过期不再受理;凡是未按要求报送的,由申报对象和申报单位负责。

3.全市各类中(高)级评委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按娄人社发〔2023〕12号精神严肃处理。

4.对评委或工作人员不能依法履职、违反评审纪律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职称评审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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