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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会学〔2025〕1号
各市(地)、县(市)会计学会、各分会、团体和会计人员,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实务工作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财会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现就开展2025年度会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申报课题须围绕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会计理论的新要求,以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结合各自领域,申报本年度的研究课题。课题研究要体现学术性、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研究内容与业务范围相结合,创新与特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开展应用对策研究。选题可参考《2025年度会计科研重点课题参考方向》(附件1),但不局限于课题参考方向,选定课题后自主拟定题目。申报参考方向的课题,在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本年度会计立项课题结题时间限定为2025年10月20日。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将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获优秀、良好成果的课题组成员,在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将给予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选题要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要求与行政事业、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单位实务届共同完成。课题组成员中,实务届成员不能少于1人。
(二)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课题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并提供相关研究成果证明。课题主持人仅限组织申报1项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
(三)课题组成员必须为实际参与课题研究人员。同一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申报,个人5年内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如有多人重名情况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委托撰写课题,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一经查实后,省会计学会将撤销课题立项,同时向其工作单位如实反馈情况,并在3年内不受理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的课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表填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表中“项目研究论证”各项内容文字表述要力求科学、严谨、规范、简洁。
(二)《课题申请表》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课题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后扫描PDF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省会计学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2025年会计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表+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姓名”。此次课题申报无需报送纸质《课题申请表》。
(三)《课题申请表》请务必于2025年7月4日前报至省会计学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课题将列为本年度会计立项研究课题。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颖慧
联系电话:0451-53678676/13845109106
电子邮箱:LJKJXH@163.com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418室
附件:1.2025年度会计科研重点课题参考方向
2.黑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立项科研课题申请表
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2025年6月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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