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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度高会职称申报将于今日截止,还没提交材料的抓紧时间啦。
1.成绩要求条件
根据高级会计师评审政策,高级会计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这是必要条件。(广东无省线)
2.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贵相关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后,也可以直接申报评审。
1.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申报评审时会员关系隶属于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且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执业满5年,可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2.港澳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通过香港注册会计师或澳门会计师考试,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
3.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或省级高端(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成绩在有效期内)或符合本条第1点规定,任现职期间品德、专业能力、业绩突出的,有2名正高级会计师提供书面推荐函,可按程序申请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高级会计师。
符合条件后,准备好申报材料,根据申报通知,在网上提交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电子证件照(红底或蓝底,JPG格式)、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等。
(二)在职在岗材料。
1.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社保凭证打印时间截至2024年12月。
2.行政职务应提供单位正式任命文件、会议纪要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不接受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
(三)继续教育材料。
(四)年度考核材料。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按聘任期进行考核的需提供相应聘书或文件,不接受单位开具的聘用证明。
大专学历提供近10年考核情况(2015-2024年度),大学本科、硕士等学历(学位)提供近5年考核情况(2020-2024年度),博士学位提供近2年考核情况(2023-2024年度)。
(五)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六)业绩成果材料。
(1)独立或主持完成供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参考或使用的专题研究报告等。
(2)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
(3)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4)专(译)著。
条件符合,且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开始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申报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以下简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省级主管部门或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网上缴费的流程依次进行。
(一)个人申报(2025年5月28日9:00至6月11日17:00)
1.账号注册。申报人员应在个人申报时间内登录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已注册账号可继续沿用)。
2.材料申报。申报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标准条件》,如实填报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相关表格在评审系统下载),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
(二)单位审核(截至2025年6月23日17:00)
(三)省级主管部门或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6月30日17:00)
(四)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截至2025年7月11日17:00)
(五)网上缴费(截至2025年7月14日17:00)
(六)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需要撰写业绩报告及发表论文,业绩成果要求就是针对这方面的内容做了具体要求说明。
2.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工作,推动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
(2)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行业)财会管理、财会监督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3)主持(参与)本单位、本系统会计财务实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4)主持(参与)承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年度审计、资产评估、财务与管理咨询、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本运作、项目决策分析、可持续发展建设、税务筹划、企业清算等工作,产生较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主持(参与)全国、全省或地市(行业、系统)执行的会计财务法规制度、办法、标准、指南等制定工作,或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6)其他符合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
3.任现职期间,形成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的会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或应用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主持完成的供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参考或使用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分析报告、行业标准与制度设计文件、项目设计方案等代表本人专业实务工作实践的创造性成果2项。
(2)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级(含副省级,全文同)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1项,或者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中国教育会计学会等全国性行业专业学会(协会)、广东省会计学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财政学会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2项,经立项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准予结题。
(3)第一(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或第(独立)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
(4)第一(独立)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译)著1部,其中申报人撰写(翻译)的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
1.通过评审方式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
其中: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
2.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
3.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需完成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提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专业)。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未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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