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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社发〔2025〕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各项评审工作应于2025年12月底前结束。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附件1),市人社局审核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材料时间详见《2025年度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报审计划》(附件2),市属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详见《2025年度市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附件3)。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5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严格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确定推荐人数,不得超岗推荐。自评直聘单位须严格按岗位空额评审。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核岗报告”;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需提供县(市)、区人社局出具的“核岗报告”。符合“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自主开展本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各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黑人社发〔2024〕9号),主动公布政策咨询及服务电话,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严格落实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评审单位要在7月31日前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完成新一轮核准备案工作,未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委会不予承认,不得开展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探索实行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线上备案。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单位,应在人社部门评审结果确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将评审结果向省人社厅备案,职称备案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办理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五、评审单位应持续加强专家库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黑人保发〔2010〕43号),认真做好评审专家库调整完善工作,前期入库评审专家数量不足、专业覆盖不全的评审委员会,要于今年8月底前及时更新补录评审专家。特别要对推荐的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等重要岗位人选严格把关,对未正确履行评审职责的专家,应及时将其调整出库,一经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取消评审专家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六、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等规定,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或补充材料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七、持续巩固净化职称评审环境专项行动成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评审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督促指导申报人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对未经授权或批准冠以“中国”、“全国”、“××部(委、局)”、“黑龙江省”、“全省”等非官方机构设立的项目、课题,开展的评比、比赛奖项,以及会议交流经验(含出具的证明)等形式成果,不予采认。
八、加强职称评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评审单位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各种形式的造假情况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并依法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或带病提交申报材料等违规行为的部门(单位),按职称管理权限严肃处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九、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评审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单位须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24〕56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人社局将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对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评审单位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度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计划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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