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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管理,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所列计划为我市承担的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技术、基层中医药、农业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扩权试点县外的中级职称,市级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三)各县(区)自行开展的初级职称评审和扩权试点县中级职称评审,可参照本工作计划执行。
(五)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结合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梯次结构、自然减员等实际情况,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二、注意事项
(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执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879号)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职称评审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对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等有关人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前准备,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参加职称评审,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职称评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和省、市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0827,3261543。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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