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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训练串串烧]2012年中级经济法习题:上市公司收购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9/02 08:54:11 字体:

  短暂的休息,是为了积蓄力量;暂时的停留,决不能停止前行的路,只要有梦想,让我们向着目标快乐出发!为梦想加油,为目标奋斗!2011年会计职称题活动抢先做开始啦!题目发布第二天公布答案和解析,期待您的加入!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

  B.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C.协议收购的,在收购协议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D.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30%的,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协议收购

2012会计职称网校学友做题活动大串烧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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