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93 苹果版本:8.7.93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2/10 09:54:34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预约交费提醒

请在规定时间交费

报名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十五、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

  根据《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用益物权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2)建设用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4)地役权;(5)准物权。

  2.用益物的特征:(1)用益物权注重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3)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