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2)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3)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条件: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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