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0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公告
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关于第二税务所征管职能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对第二税务所征管职能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负责钟埭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曹桥街道、当湖街道、林埭镇辖区内的市本级企业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邮政编码:3142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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