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3-26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文件
柯税函〔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简称《纲要》)、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以及省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浙税法便函〔2019〕2号)相关要求,2018年,柯城区税务局以创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为抓手,大力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务行政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8年,在区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共计17.29亿元,同比增长24.18%,完成区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9.76亿元,同比增加21.79%。
2.税收改革稳步推进。推广应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和网上认证系统,推广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发票办理、行政许可、证明办理等功能模块涉及的纳税人常用涉税事项,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网上受理或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对登记、发票、证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区局网上综合办税率87.51%。2018年10月,国地税人员正式合并办公,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关于“积极推进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高效有序完成“一厅通办”落地到位。区局全面落实办税厅局领导坐班和轮流值班举措,及时协调、指导、解决办税人涉税问题,回应纳税人合理需求,并进一步深化国地税业务融合,提高纳税人窗口办税、自助办税的效率。
推行“一窗统办”的办税模式,通过撤销税务登记专窗,增设“综合服务”窗口,简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岗责体系,实现纳税人在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业务的办税新模式,避免了重复排队,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目前,区局除1个发票专窗、1个注销清税专窗、1个发行审批专窗外,其余8个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业务一窗统办。
3.落实优惠政策不打折。
(1)按规定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后续管理,因原地税金三系统包含市本级所有高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名单,无法单独划分统计柯城企业,故仅统计原国税有关数据。逐户核实原国税2017年度申报中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我局共有32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其中18户企业享受50%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共2447.19万元;14户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共889.90万元;合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共计3337.09万元。落实浙税发〔2018〕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按照最低限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原地税名单共下发两批111户,31户修改了核定征收信息,4户调整应税所得率。
(2)2018年共有89401户次减免增值税税额13541.51万元,其中征前减免89329户次12734.43万元,退库减免72户次807.08万元。
根据《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符合留抵退税的企业进行筛选,分两批共计退税1604万。
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要求,截止到
(3)根据浙政办发〔2018〕99号文相关规定,做好2018年度房土两税征前减免工作。辖区内共有19户企业享受亩产税收减免,1户享受承担政府任务困难减免,9户享受新办工业企业减免,8户享受技改企业减免,共减免土地使用税1121.23万元,减免房产税159.59万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负。
(4)与环保部门对接,选取八达纸业进行环保税复核。对辖区内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纳入环保税纳税人并进行申报。根据省局对三季度环保税数据进行抽查的结果,对辖区内30余户环保税申报质量较差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比对。
(5)根据市局下发的《疑是印花税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清单》进行复核比对,其中3户企业符合资金账簿减半征收的标准,通知企业办理退税,享受减免印花税2.726万元。另外,根据财税〔2018〕50号文件,216户企业以报代备享受征前减免印花税59.05万元。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1号、21号公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7项内容和程序,简并和优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局涉及税务行政许可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4项,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坚持放管服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由于机构改革需要,区局涉及“三定”共发布2项税收规范性文件,积极对接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向市局进行备案,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文件质量,并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和备案。
2.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总局和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定期对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省局、市局对机构改革新形势下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按照要求每周报送“三定”有关文件清理工作进度汇总表,按季度报送“两费”划转清理进度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高度重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执行《柯城区国家税务局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柯国税发〔2016〕46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用依法治国的观点分析新形势下税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努力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注重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事方式。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定期开展税企沙龙座谈会,征集纳税人涉税需求,完善和规范需求工作机制。邀请不同行业的会计人员参与税企沙龙座谈会,收集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深入分析并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及时甄别、科学归类,根据纳税人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制改进服务和管理举措,持续优化服务工作,推动纳税人需求征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3.加强合法性审查。通过聘请浙江无剑律师事务所许广平律师担任区局法律顾问,建立起以税务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诉讼等重大涉税事项做出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通过开展法律论证,确保重大涉税事项决策的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作为执法公示试点单位,配合金华市局做好税收执法公示试点工作,每月在外网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欠税情况,对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或调整进行公示,进一步促进税务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建立健全执法风险防范体系,促进执法风险防控链条化——岗前打好预防针,我局充分利用前期编制的《税收风险手册》,识别潜在税收风险,对新进人员和调整岗位的干部人手一册,进行预先学习和提醒警示,提高局内各单位进行风险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帮助减少干部税收风险,使防范于未然。岗中做好锻炼和体检,法治理念灌输常态化。用法治文化引领、感召我们的干部。离岗做好全面评估,结合具体岗位,确定体检项目,对离岗的干部进行“法治风险体检”,认真梳理履职过程,纠正执法过错,排除潜在风险,准确测评干部法治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内控平台,以内控系统执法综合评价为依托,对行政执法行为过错率较高的干部相应采取约谈、调整岗位等相关措施。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细分各项执法责任指标,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核准、公告、分解税收执法职权基础上,科学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干部形成依法行政思维,落实执法规范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二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
2.加强执法督察工作。一是按照要求组织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财务审计工作。严格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以执法督察为抓手,在提升执法水平上不断下功夫,先后开展了执法督察“回头看”、日常执法督察工作。通过纵贯全年的督察工作,有效纠正了过错执法行为,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我局按规定对已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内未接受总局、审计署等外部门组织的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我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我局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2018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事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我局结合近几年行政应诉实践经验,边应诉、边整改、边总结,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促使案情报告更加及时、协同应对更加顺畅、复议诉讼衔接更加有序、问题反馈回应更加准确和责任追究更加有力。
2.重视信访处置。根据《税务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并完善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在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件来信来访,做到受理、登记、办理、归档等环节准确规范;贴近群众、畅通渠道,实现信访关口前移:一是拓宽信访渠道。通过外网局长信箱、投诉专线电话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引导群众多形式表达诉求,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二是注重日常沟通。以“行风效能热线”、“机关效能为平台,解答纳税人的各类业务咨询,听取纳税人各种情况反映,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日常教育、廉政提醒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上级转办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8年区局接收纳税人来信信访件1件,接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咨询件(包括市局转办、区12345热线转办)89件。其中89件均已办结,重复未办结上访件1件,目前正在处理当中。另外收到人民检察院走访中涉税反馈咨询件3件,均按相关情况予以答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以柯城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触摸屏、税企沙龙为主要载体,多渠道、多平台开展信息公开。
区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度通过区局沙龙平台发布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共93个,答复纳税人的咨询日均11个,目前群会员已发展到1400余人,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在纳税人中具有很大影响力。
同时,大力推进办税服务厅业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办税服务“七公开”,把办税业务公开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开办税业务流程,公开各项税收政策,对关系广大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信息,实行内容、依据、程序、标准全公开。在办税大厅,通过触摸式显示屏公开区局“区局概况”、“办税指南”、“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公告栏”、“定额公开”等事项共90余条;制作涉税文书范本,供纳税人参考;设置公告栏,对重要信息及时予以提醒、通知300余条。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设置和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干部任免等人事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公示、行政处罚公示等信息,认真抓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在政务网和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凡应公开的重大税收政策信息均及时公开,方便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税收征管数据和纳税服务规定。按月公开非正常户公告、按季公开欠税公告,广泛宣传各项办税事项程序、服务规范标准等内容。公开纳税信用等级信息。在网站和办税大厅公告栏公告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充分发挥A级名单的激励示范作用,提高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度。
2.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做好重点工作宣传。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收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转发权威解读稿件、组织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同时,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2018年,我局通过微信发现舆情1起:纳税人朋友圈发布区局中午没有休息等候区。区局第一时间联系纳税人,并设置休息区,提前半小时开门办理业务。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报道。
同时,区局加大信息新闻网宣力度,积极做好信息新闻宣传。共有62篇信息新闻、新媒体图片被各级刊物、省市局网站、总局及省市局微信录用,其中,得到了各级媒体的关注,被浙江卫视新闻联播宣传报道。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新媒体建设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新媒体建设主要集中在区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区局税企沙龙,微信公众号、微博因省税务局统一要求,区、县级税务局暂不设立。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一通过,就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并深入纳税人中宣传,税收宣传月实行进企业、进园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六进”活动;全区域、全方位的新个税政策宣传,在新个税法宣传和专项附加扣除程序辅导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广播电视、当地报纸等传统媒介,并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班。组成青年突击队,深入重点扣缴单位进行一对一的辅导,白天深入企业,晚上深入到国家电网、烟草、教育、卫生等重点扣缴单位进行一对一的辅导骨干人员,手把手指导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程序,起到一带十,十带百的功效。
2.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每年制定具体普法内容,分解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通过摆摊设点、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既使减税让利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了公民依法纳税遵从度,又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增添了民企发展新动能,让纳税人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带动全体税务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创新开展“会前学法”领导带头讲法,充分发挥局领导(一把手)讲法宣法的示范作用,一方面提高领导干部在学法过程中的参与性,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另一方面增强干部学法的自觉性,提高学法质量和成效。
4.开展2018年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税总发〔2016〕1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衢依法治市办〔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全局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持税务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2018年,新进公务员参加岗前培训率100%,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配备1名公职律师,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充实到法制股,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目前,我局已有2名干部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一是动态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召开四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创新开展“会前学法”领导带头讲法。充分发挥领导讲法宣法的示范作用,提高学法用法的参与性。
2.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局党委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2018年,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活动的要求,将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同时,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
3.实行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召开年度考核会议,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始终,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税永无止境、永不停歇。柯城税务人始终秉承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但我局在税收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的地方:
一是税法法治创新理念仍需升级。立足于当前税法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在新形势下税务法治建设工作中,创新理念需进一步迭代升级,打造更贴近时代发展的法治型税务机关。
二是后续管理制度和规定滞后,少部分干部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大的问题依然存在,造成一定执法风险;
三是机构合并后,原有的国地税业务都集中于一个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机制体制还需要有效健全等。
四是工作宣传和创新力度不够,税收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集中搞 “大”宣传外,仍需抓住在日常的税收征管过程,是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意识的极好时机。
五是未充分运用税收执法系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做到实时监控,未有效利用税收执法系统和运维系统更正过错,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准确率。
六是未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有针对性地加强主动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是崭新的一年,我局将上下一心、砥砺奋进,继续做好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以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运用信息化手段控制、跟踪、监督、评价税收执法情况,实时规范执法行为。探索税收执法移动办公,通过开发税收执法手机APP,为税务干部提供实时检索、录入功能。通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运用,便于全方位收集和固定执法证据,确保执法程序合法。
(二)以内控机制建设提升执法风险防控水平
紧密结合内控基本制度、税收法治风险内控专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内控制度。运用好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的疑点生成功能,根据疑点信息开展对应风险防控。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三)认真落实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依托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继续做好税收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推进“法律六进”。针对行业和纳税人特点,开展分类精准普法。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领导自身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的培训,继续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好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四)建立普法项目,打响税宣品牌
2019年区局将充分利用衢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的税法教育馆,通过税务历程讲述、税收与税法展示、依法纳税理念宣扬、税务实训平台操作等多种方式,对广大中小学生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每年利用税法宣传月、12.4宪法日等契机不定期在该基地开展税法宣传;根据中、小学生特点,联合实践学校内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教育基地,联合开展税收模拟法庭、税收违法案件侦查等广大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增强青少年税收法治观念。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联系人:法制股 窦丽霞 电话:0570-802020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法制股承办 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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