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0-03-12
吉发改价格〔2020〕14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发展改革委(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及时降低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的要求,中石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阶段性下调至1.6236元/立方米;中石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阶段性下调至1.6元/立方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城市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加大下浮力度,更多地让利给用气企业,释放更多降价红利。?
二、其他要求?
加强与当地天然气销售企业沟通,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平稳实施,并将降价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三、实施时间?
上述措施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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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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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