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9-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稽公字〔2020〕7号
长春市赞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长税稽通〔2020〕68号)(详细内容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11号
电话:0431-80502583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市赞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长税稽通〔2020〕6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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