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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3%专票的个体工商户,享受1%减征政策需追回发票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5/07/11 08:59:20 字体:
问:个体工商户,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我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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