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王达与赵利两人于2013年9月份投资组建,组建及开业过程中发生了以下资金筹措业务,要求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1) 2013年9月1日,王达与赵利两人达成投资协议,各自投资200000元,组建达利公司。两人各持股50%。当日,收到王达交来的投资款200000元,已收存银行。9月2日,接受赵利对公司的设备投资,该项设备购买原值为300000元,已提折旧80000元, 双方评估作价210000元。 (2)2014年1月1日,由于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开户行申请短期贷款50000元, 借款期限为3个月, 按季付息,年利率为6%。开户行已同意申请款项已转入公司账户。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有什么问题呢,可以明确一下吗
9月1日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实收资本200000
9月2日
借:固定资产210000
贷:实收资本210000
14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短期借款50000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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