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是不是在纳税申报时只能填报80%计算加计扣除,

韩同学| 提问时间:02/22 10:2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12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02/22 11:03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