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税法大题中的一个小问:投资收益中含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投资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20万元(持股时间8个月)。老师,综合题里面有这样一个小问,国债利息收入这10万要调减,那么投资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20万元,持股小于1年,不用调整,但是答案写着暂减按50%计税,这句话怎么理解啊?既然是暂减按50%计税,那不用调减20万的二分之一吗?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考虑,由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分得的股息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祝您学习愉快!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考虑,由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分得的股息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祝您学习愉快!
08/17 21:10
赵老师 
08/17 21:10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考虑,由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分得的股息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祝您学习愉快!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考虑,由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分得的股息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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