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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1.现金支付的,是否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2.清算时,是否需要提供结算书等结算资料,有没有什么规定?3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对于结算书等结算资料,有没有什么规定?比如哪些项目一定要制作结算书,或者金额达到多少就一定要制作结算书?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10/3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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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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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支付的款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但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
2.清算时确实需要提供结算书等结算资料。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3.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结算书等结算资料,一般规定是所有工程项目都应制作结算书,特别是对于金额较大的项目,更需严格遵守这一要求。具体的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有所差异。
祝您学习愉快!
10/3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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