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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劳务有限公司,5月份开具了1张30万的建筑劳务费发票给甲公司,于5月30日甲公司直接用他们公司的对公账户代发放了我们工人工资。请问现在我们账务该怎么做???

m638357618| 提问时间:01/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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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已解答163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们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款项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劳务费30万同时,对于甲公司代发的工资,你们需要确认为成本支出,并且处理个税及社保等费用。假设代发工资总额为25万元,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25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25万如果涉及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等扣除项,还需要进一步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中级考试不涉及,为了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建议您咨询更为专业的人士。
祝您学习愉快!

01/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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