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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是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啊,股息红利所得按应收那天算的所得,为啥还要把10万当利息所得看待

152****9269| 提问时间:02/0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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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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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已经转让了,转让国债取得的收入117万元中包含了持有2年期间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需要纳税调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上述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02/0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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