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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让计算应纳税额怎么计算啊,我算的跟答案不一样

m73503766| 提问时间:02/0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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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197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计算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3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免税)收入总额*=3800+1200+200=5200万元 2.计算成本、费用和损失-产品销售成本:1680万元-税金及附加:86万元-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580万元(需判断是否超标)-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0万元(需按比例扣除)-财务费用:90万元-其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50万元(需判断是否超标)-工资支出:75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可扣除)-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可扣除)-工会经费:22万元(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可扣除)-营业外支出:42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2万元(不可扣除)-直接捐款6万元(需判断是否符合扣除条件)3.调整各项费用-广告费用: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扣除。-可扣除限额=(3800+1200)×15%=750万元-实际广告费用580万元<750万元,可全额扣除。-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0.5%。-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收入0.5%=(3800+1200)×0.5%=25万元-可扣除金额=25万元-需调增=50-25=25万元-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扣除。-可扣除限额=500×8%×6/12=20万元-实际支付利息50万元>20万元,需调增=50-20=30万元-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可扣除。-可扣除限额=750×14%=105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105万元,需调增=120-105=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可扣除。-可扣除限额=750×8%=60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60万元,可全额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可扣除。-可扣除限额=750×2%=15万元-实际发生22万元>15万元,需调增=22-15=7万元-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2万元不可扣除,需调增2万元。-直接捐款6万元需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假设不符合,需调增6万元。 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5200万元-免税收入:200万元(国债利息)-应税收入:5200-200=5000万元-成本、费用和损失:-产品销售成本:1680万元-税金及附加:86万元-销售费用:700万元-管理费用:200-25=175万元(调增25万元)-财务费用:90-30=60万元(调增30万元)-工资支出:750万元-职工福利费:105万元(调增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0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调增7万元)-营业外支出:42-2-6=34万元(调增8万元)-扣除总额:1680+86+700+175+60+750+105+50+15+34=365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00-3655=1345万元5.最终应纳税所得额富强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4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02/0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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