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文件将政策最终确定为: 问题:(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并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里对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是否用于简易项目,有没有限制?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问题:这里的“营改增试点之日”,是指2016年5月1日吗? 3.上述的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包括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2/1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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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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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文件并没有明确要求该固定资产必须是在特定时间之前或之后购入。因此,无论固定资产是何时购入的,只要符合其他条件(如使用过、属于固定资产等),都可以适用这一政策。

(2)这里的“营改增试点之日”确实是指2016年5月1日。

(3)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主要包括:销售旧货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按照3%减按2%计税,并且开具普通发票。特定情况下(如二手车交易),可能有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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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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