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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残保金申报表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口径是什么?比如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上年”是指所属期2023年,对吗? 2.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所属期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哪一行哪一列相等? 3.在哪些情况下,残保金工资总额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会“不相等”?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3/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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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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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上年”是指2022年,即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所填写的上一年度的数据。
2.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通常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一、工资薪金支出”的“账载金额”栏次相等。
3.残保金工资总额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工资不相等的情况包括: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可能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而未包含其他形式的薪酬;或者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包含了非现金福利、股权激励等项目。此外,如果存在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也可能导致两者数据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03/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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