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009 2024年CPA审计《500》第428题(4)资料五(3)针对甲公司将应付乙公司的款项错记为应付丙公司,错报是从量级和性质两方面考虑的,即使不影响已付账款总额,但其金额超过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什么能同意管理层不调整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应付乙公司错记为应付丙公司,只是公司名记错了,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应付账款金额来说,是不影响的,反映到报表上的也是应付账款的总额,而不体现具体的公司名,所以这根本就不算是错报,也不用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03/07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