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009 2024年CPA审计《500》第428题(4)资料五(3)针对甲公司将应付乙公司的款项错记为应付丙公司,错报是从量级和性质两方面考虑的,即使不影响已付账款总额,但其金额超过了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什么能同意管理层不调整呢?

桃酥毛巾卷| 提问时间:03/07 14:4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10095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将应付乙公司错记为应付丙公司,只是公司名记错了,对于被审计单位的应付账款金额来说,是不影响的,反映到报表上的也是应付账款的总额,而不体现具体的公司名,所以这根本就不算是错报,也不用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03/07 15:3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