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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保金申报的工资“未包括”非现金福利、股权激励等项目,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2.如果存在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残保金”申报工资时,是否计入?比如2022年奖金10万元,2023年发放,申报残保金时,这10万元工资计入所属期哪个年度的残保金进行申报? 3.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可能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这样处理是否正确? 4.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所填写的上一年度的工资数据。那就意味着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工资数据,要和所属期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工资数据进行比对,这样工资数据就错位一年了。可是实操中,我们是用所属期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数据和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工资数据进行比对的啊? 5.如果存在跨年发放奖金或年终奖,“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时,怎么计入?若2022年奖金10万元,2023年发放,这10万元工资计入所属期哪个年度进行申报?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3/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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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230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残保金申报的工资中,不包括职工福利费(例如符合条件的非现金福利),但是应该包括股权激励。


2.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在残保金申报时应计入实际发放年度。因此,2022年的奖金在2023年发放,则计入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中。

3.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只考虑了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根据残保金的相关规定,2024年申报所属期2023年度的工资总额应填写2023年12个月的应付工资薪金总额。

这一数据并非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而是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的总和。

现在残保金申报,数据都有预填,取数来源于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预填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您可自行修改,请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4.2024年度申报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

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申报时填写的是上一年度(即2023年)的工资数据,这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工资数据确实存在一年的时间差。实操中通常使用所属期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资数据和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申报工资数据进行比对。

5.跨年发放的奖金或年终奖,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计入实际发放的年度,即2022年的10万元奖金在2023年发放,则计入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




祝您学习愉快!

03/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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