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所属期2023年残保金按照2023年1至12月实际发放工资,而不是计提工资进行申报,是否正确?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3/07 16:0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42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说的是在2024年度申报所属期2023年的残保金是吗?

根据残保金的相关规定,申报时工资总额应填写上年12个月的应付工资薪金总额。

这一数据并非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而是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的总和。

现在残保金申报,数据都有预填,取数来源于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1、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预填数据取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您可自行修改,请注意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祝您学习愉快!

03/07 16:37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