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如图所示 盘亏的批准前会计分录贷方的应交税费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贷记应交税费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中,自然灾害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因自然灾害损失的外购产品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所以,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自然灾害损失的外购产品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是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造成的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祝您学习愉快!
05/03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