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看了贵校2025.4.10两条关于视同销售的答疑,请问老师,品鉴喝掉的茶,属于促销吗?如果属于促销,是不是属于视同销售中赠送行为中的广告、促销、捐赠中的促销?那么品鉴喝的茶,为何不属于视同销售?请老师释疑,谢谢!

m8122_64118| 提问时间:05/0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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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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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行为属于个人消费中的业务招待,销售茶叶的公司用外购的茶叶招待客户品鉴,增值税不视同销售

祝您学习愉快!

05/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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