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附表二第21栏 根据最新规定,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填报位置如下: 一、申报位置 附表二 :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 第21栏 填写,该栏用于反映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金额,包括实际抵减的税额及滞纳金4。 问题:比如,所属期2025年4月增值税本来期末留抵税额100,所属期2025年1月应补缴增值税60,但是欠缴 。1.这时所属期4月申报表的附表二21栏就填报60,剩余的40填报在哪行?2.申报表上面最终的期末留抵税额是填报100还是40?3.下期增值税申报时,主表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会自动带出附表二第21栏的数据,用于申报。问题:“本期”申报表也有进项税额转出栏,为什么这个自动带出的数60不填报在本期中,而要填报在下期申报表中?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5/3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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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1042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剩余的40应填入附表二第22栏“其中:实际抵减欠税”。
2.申报表上面最终的期末留抵税额填报40。
3.“本期”申报表中的进项税额转出栏不填报这个数,因为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行为发生在所属期2025年4月,而该行为的结果(即实际抵减的金额)会在下一期增值税申报时反映在主表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中。这是由于税务处理上的时间性差异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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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3:54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5:06
1.剩余的40应填入附表二第22栏“其中:实际抵减欠税”。实际抵减的是60,而不是40啊? 2.不填报在本期,是因为本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本身就是通过本期的进项税额转出等项目数据计算出来的。如果填报在本期,就会陷入循环计算,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 第31栏 本期实际缴纳的欠缴税额,填报哪个数?
王一老师
05/31 15:0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实际抵减的是60,但剩余可用于下期继续抵减的部分是40。
2.理解正确。不填报在本期是为了避免循环计算的问题。
3.第31栏本期实际缴纳的欠缴税额应填报60。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7:43
假如所属期2025年4月,进项税额100;需转出进项税额200,其中,包含因为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120(该留抵税额涉及进项税额之前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后来核查发现不符合条件,且不能抵扣,所以转出120,还包含“本期”已勾选抵扣、但是因为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30,还包含前期因为“非留抵业务”原因产生的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50。问题:1.本期加计抵减额计提的基数是多少?计算过程是什么?2.本期加计抵减额“调减额”计算的基数是多少?计算过程是什么?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7:46
第31栏本期实际缴纳的欠缴税额应填报60。问题:只是抵欠,没有实际缴纳, 怎么也填报在这一行啊?
王一老师
05/31 17:4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本期加计抵减额计提的基数是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100。因为需转出的进项税额200中包含了已经计提过加计抵减额的部分(120),这部分不能作为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础。所以本期加计抵减额计提基数为:100-120=-20,但实际计算时,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能为负数,因此计提的基数应视为0。2.本期加计抵减额“调减额”计算的基数是需转出的进项税额中不包含已经计提过加计抵减额的部分。即30(因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转出)+50(前期非留抵业务产生的转出)=80。因此,本期加计抵减额调减额计算的基数为80。
祝您学习愉快!
王一老师
05/31 17:4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上期留抵税额用于抵减欠税时,虽然实际上并没有现金流出,但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这个抵减的金额仍需填入第31栏“本期实际缴纳的欠缴税额”。这是为了反映税收债务的实际清偿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7:58
留抵税额退税问题:纳税人收到退税后,需在申报期调减期末留抵税额(通过附列资料二第22栏负数体现)。 缴回已退税款时,同样需在附列资料二第22栏填写负数。问题:1.为什么两种不同情况都要填报负数?2.假如纳税人所属期2024年12月期末留抵税额是100,申请退还该留抵税额的时间段是什么?3.如果收到退税时间是2025年1月15日,上面的申报期是指哪个时间段?4.需在申报期调减期末留抵税额(通过附列资料二第22栏负数体现),这个处理对应的所属期是什么?5. 第22栏填报-100,对吗?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7:59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缴回,需要填报哪些附表哪些行?是否需要跨月填报几个不同所属期的申报表?
王一老师
05/31 17:5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两种情况都填负数是因为它们都是减少留抵税额的行为。收到退税时减少了企业的留抵税额,缴回已退税款同样也是恢复了应纳税额,因此在会计处理上都需要体现为减少留抵税额。
2.纳税人所属期2024年12月期末留抵税额是100的情况下,申请退还该留抵税额的时间段通常是在2025年的第一个申报期内。
3.如果收到退税时间是2025年1月15日,则上面的申报期是指2025年1月。
4.需在申报期调减期末留抵税额(通过附列资料二第22栏负数体现),这个处理对应的所属期是2025年1月。
5.第22栏填报-100,如果该数额正好等于需要调减的留抵税额,则填报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8:08
1.前期因为“非留抵业务”原因产生的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50,这部分如果之前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那么也是不能作为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数的,对吗?2.如果没有计提,就需要计入计提基数,对吗?3.可是申报时,是直接将已经勾选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计提基数进行计算的,而不用考虑转出的进项税额,也不用考虑该进项税额在之前是否已经计提,怎么回事啊?
王一老师
05/31 18:0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是的,如果这部分进项税额50之前已经计提了加计抵减额,则不能作为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数。
2.如果没有计提过加计抵减额,这部分进项税额可以计入计提基数。
3.申报时确实是以已勾选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计提基数进行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以及其是否已经计提过加计抵减额,在计算当期加计抵减额时并不直接考虑,但需在转出时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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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8:12
比如2025年2月形成期末留抵税额120,可是这个120又是由之前的(假如是2025年1月份)进项税额形成,而在1月份已经计提了加计抵减额。那么,如果后来发现该留抵税额抵减欠税不符合条件,且该留抵税额不能抵扣,不但要转出该留抵税额本身,还需要调减之前已经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样理解的话,这个120应该计入加计抵减“调减额“计算基数啊?
王一老师
05/31 18:1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如果该留抵税额不能抵扣,并且需要转出,则之前已经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也需要相应调减。因此,这个120应该计入加计抵减“调减额”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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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8:18
如果这部分进项税额50之前已经计提了加计抵减额,则不能作为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基数。综合来看,就是只要之前已经计提了,转出进项税额时就不需要冲减加计抵减额。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啊?难道之前没有计提加计抵减额,转出进项税额时,反而要调减?怎么感觉反过来了?
丢了玉兔的嫦娥
05/31 18:21
假如所属期2025年4月,进项税额100;需转出进项税额200,其中,包含因为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120(该留抵税额涉及进项税额之前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后来核查发现不符合条件,且不能抵扣,所以转出120,还包含“本期”已勾选抵扣、但是因为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30,还包含前期因为“非留抵业务”原因产生的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50。问题:1.本期加计抵减额计提的基数是多少?计算过程是什么?2.本期加计抵减额“调减额”计算的基数是多少?计算过程是什么?上面两个题目的答案是什么?
王一老师
05/3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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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所以这50之前已经计提过加计抵减额,现在要做进项转出,是需要对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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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05/31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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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规定:“十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不需要跨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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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师
06/01 08:1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本期加计抵减额计提的基数为100,假设加计抵减的比例为5%当期可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5%=5.

2.本期加计抵减额调减额计算的基数=200,按照规定,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2。本题中,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120,因不符合条件且之前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现在需要转出,这部分要调减;本期已勾选抵扣后因其他原因转出的进项税额30,以及前期非留抵业务原因产生需转出的进项税额50,这些转出的进项税额只要是之前计提过加计抵减额的,都要在本期调减加计抵减额。所以调减额计算基数为这三部分之和,即(120+3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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