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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总结下cpa税法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点和会计中收入确认时点的差异吗,或者特别需要记忆的

santafinal| 提问时间:06/1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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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会计收入确认时点上存在以下主要差异:1.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实际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确认收入。对于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况,即使货物未发出但已开具发票并收到款项,也应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者在没有发货的情况下,为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则是在货物实际发出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3.消费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类似,通常也是在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完成并转移给购买方时确定。如果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则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未约定收款日的,在货物发出时确认。会计收入确认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确认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金额能可靠计量;
-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预收款项,会计上通常在商品或服务已经提供给客户后才确认为收入。特别需要记忆的是,在预收款方式下,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时点是货物发出日,而企业所得税则是在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时确认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06/1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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