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在《税法Ⅱ应试指南》中看到一道题:甲与乙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140万元,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予考虑。甲企业的该项重组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 5.65 B. 8.15 C. 12.7 D. 16.76 答案选B。解析为:资产转让收益(视同销售)=140-130=1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80.8-140-140*13%=22.6(万元);所以,该项重组业务应纳所得税额=(10+22.6)*25%=8.15。 我的问题是,计算债务重组收益时为什么要扣除增值税?意思是债务金额中包括增值税?还是说增值税由债权人承担?该怎么理解?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债务重组中,当以货物抵债时,相当于先销售了货物再用所得款项偿还债务。因此,在计算债务重组收益时需要扣除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构成企业的收入或损益,而是由购买方(即债权人)承担的。所以,这里的180.8万元包含了增值税,实际用于抵债的是不含税的商品价值加上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在债务重组中,当以货物抵债时,相当于先销售了货物再用所得款项偿还债务。因此,在计算债务重组收益时需要扣除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构成企业的收入或损益,而是由购买方(即债权人)承担的。所以,这里的180.8万元包含了增值税,实际用于抵债的是不含税的商品价值加上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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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