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在学习税法Ⅱ“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这一内容时,教材多次提到“原有计税基础”这个说法,例如“原债权的计税基础”“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等,这些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是指它们的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或者有其他的解释?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原有计税基础”通常指的是资产或股权在交易前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其市场公允价值。这是指企业在进行重组时,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交易,可以继续沿用这些资产或股权原有的计税成本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享受税收优惠。
祝您学习愉快!
在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原有计税基础”通常指的是资产或股权在交易前的账面价值,而不是其市场公允价值。这是指企业在进行重组时,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交易,可以继续沿用这些资产或股权原有的计税成本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以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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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