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出租一栋房屋给乙公司(一般计税方法),租赁期为2025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月租金 10 万元,2025 年 9 月 1 日至12 月31 日为免租期,2025 年 9 月 1 日收取租金 120 万元、2027 年 1 月 1 日收取租金120 万元、2028 年1 月1 日收取租金 120 万元。(以上金额均含税)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属于视同销售服务吗?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2025 年甲公司缴纳增值税=120÷1.09×9%=9.91(万元) 【补充】2025 年会计上确认租金收入 =120÷1.09×3÷40×4=33.03(万元) 这个为啥是40?免租期在3年内的,应该是3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免租期内虽然没有租金收入,但在会计处理上仍需将整个租赁期间视为提供服务的期间。这里使用40个月来计算2025年的确认租金收入,是因为从2025年9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总共有40个月(包括免租期)。因此,2025年会计上确认的租金收入是基于这40个月平均分配的结果。
祝您学习愉快!
免租期内虽然没有租金收入,但在会计处理上仍需将整个租赁期间视为提供服务的期间。这里使用40个月来计算2025年的确认租金收入,是因为从2025年9月1日到2028年12月31日总共有40个月(包括免租期)。因此,2025年会计上确认的租金收入是基于这40个月平均分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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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