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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不是合同名义分期应收金额的合计吗,还需要折现? 我做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14000 长期应收款 2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5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500 分录做出来是这样的吗?我看专业回顾郭老师姜重大融资利益,提供给客户重大利益其他应收款不是合同名义分期应收金额合计,没说折现金额作为长期应收款啊

dxn3234027| 提问时间:06/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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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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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合同中存在企业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企业应按照应收合同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

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折现前的

未实现融资收益=未折现的金额-折现的金额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长期应收款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现值

祝您学习愉快!

06/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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