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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在注会审计中,如果如果已执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对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实施实施特定程序(特定审计程序)以及对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实施审计(特殊项目审计)时,需要对不重要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吗

17616527945| 提问时间:06/2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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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71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此时可以使用集团重要性。

祝您学习愉快!

06/27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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