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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收购指的是买股份还是买股份取得控制权,是后者的话,收购只看取得控制权吗,股权比例只是参考?收购和权益变动披露制度是什么关系,如果题干明确只取得4%的股份,但成为控股股东,这样也属于收购吗,同时还不用履行披露义务?收购和强制要约收购是什么关系,达到30%继续购买股份但最终不具有控制权(如有52%更大股东)属于收购吗,如果收购只看控制权的话,不管什么比例不属于收购就没有18个月限售期是吗,谢谢老师耐心解答

santafinal| 提问时间:07/0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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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已解答172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教材中的“收购”通常指的是通过购买股份来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虽然股权比例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但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实际控制公司。收购与权益变动披露制度紧密相关。当投资者或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某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需要进行公告,并且在之后每增加或减少1%,都需要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即使只取得4%的股份但成为控股股东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太可能发生的,因为一旦持股比例触及5%红线就需要公开披露。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的关系在于:当某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该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即使最终不具有控制权(如存在更大的52%股东),这种行为仍然属于强制要约收购。如果以取得控制权为标准判断是否构成“收购”,那么确实,在没有达到控制权的情况下,无论持股比例多少都不视为正式意义上的“收购”。因此,如果没有形成实际控制,则不会触发18个月限售期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07/0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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